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日前有報道引述消息指,中央計劃今年內起草制定「特別行政區長官任命辦法」,規範港澳特首的任命事宜。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昨日在港出席一活動後表示,沒有聽聞過有關說法,但他認為香港基本法是憲制文件,內文只是原則性和框架性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力、亦有必要去為香港基本法制定配套制度。
領導政改工作的特區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重申無聽聞過中央相關計劃,認為公眾毋須作無謂的揣測,又強調特區政府知道有關議題敏感 ,故此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已及時澄清。
珠姐:無迫切性 曾鈺成:毋須無謂猜測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認為,現時沒有迫切性就特首任命辦法立法,社會應先處理好政改問題,又表示相信港人可以選出能與中央溝通的特首。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則說,倘中央就香港基本法有關任命特首的權力制定法案作規範,是無可厚非,因為中央的確有這個權力,更何況這是一個實質的任命權,若有明確的法律去規定如何行使有關的權力,是一件好事。他指出,特首任命權是在選舉完成後才進行,相信不會影響選情,社會不用作出無謂猜測。他又強調,就算中央立法,亦不會影響「一國兩制」、「港人自港」、高度自治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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