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央社報道,針對媒體報道衡山指揮所及各大雷達站通信系統,均使用大陸製造電池的情況,「國防部」回應,經全面清查,各雷達站及資電部採購的電池組,均未使用大陸產品。
媒體報道,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亭妃日前接獲檢舉,「國防部」資電作戰指揮部採購通信電池,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裁定違反禁用大陸製品規定。
針對資電部電池採購爭議案,「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昨日表示,本案肇因於資電部採購計劃未禁止大陸製電池,招標文件則書明不同意使用大陸製電池,因而衍生爭議。他說,本案在採購履約前,得標的唐士峰公司所提供的均為意大利製電池,並非大陸製品。他強調,軍隊各項採購案,原則不得使用大陸製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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