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首付30%,二手樓營業稅年限由2年提至5年,且按全額徵收;恢復徵收二手 樓買 賣 個人所得稅;限制外商投資房地產。
2008年下半年 二手樓交易營業稅免稅年限從5年降至2年,全額徵收改為差額徵收。
2010年初 首付升至40%。
2010年4月 首付升至50%,實行限購。
2011年 首付升至60%。
2015年3月 首付降至40%。
■記者 王�Z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