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顧問」、「投資顧問」和「理財策劃經理」是金融中介人常用的職銜,他們當中或可為客戶提供一站式的理財及投資服務,但我們需注意的是這些中介人是需要持有合適的牌照和相關資格才可為客戶提供特定的金融服務。在香港,這些中介人會因應所從事的業務性質和種類,而分別受不同的監管機構規管,其主要分類如下:
證券及期貨金融中介人,包括銀行如要銷售證券或期貨及/或就此提供意見,必須持有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發出的相關牌照或註冊資格。你可以在證監會網站(www.sfc.hk)「持牌人及註冊機構的公眾記錄冊」 一欄查看個別人士或公司的持牌狀況,及其獲發牌進行哪類受規管的活動。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是銀行的投資服務及其職員的前線監管機構。只有在「金管局認可機構證券業務員工紀錄冊」上有登記的銀行職員才可以就證券或期貨合約提供意見或進行交易,有關名單上載於金管局網站 (www.hkma.gov.hk) 。
保險產品中介人銷售保險產品或就其提供意見的中介人受《保險公司條例》規管。保險業監督聯同代表業內不同界別的自律監管機構,負責監管及監察保險中介人。如要查核保險中介人是否根據《保險公司條例》獲授權,可分別到香港保險業聯會(www.hkfi.org.hk),香港保險顧問聯會(www.hkcib.org)及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www.piba.org.hk)的網頁查閱有關資料。
強積金產品中介人銷售強積金產品或就其提供意見的中介人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管,他們必須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註冊成為強積金中介人,才能從事強積金銷售及推銷活動。而強積金中介人記錄冊可在積金局的網頁(www.mpfa.org.hk)查閱。
應主動了解收費及利益
總括而言,沒有任何一個單一牌照或註冊資格可以讓中介人提供/銷售所有類別的金融服務和產品。例如若你的保險中介人向你銷售基金或提供有關基金的意見,你便應該查核對方及其所代表公司是否持有證監會發出的相關牌照。此外,你亦應主動向中介人了解他們所提供的服務範圍和收費、透過銷售產品所獲得的利益、是否具備所售賣產品的知識等資料,然後再考慮有關投資產品是否適合自己的需要。
投資者教育中心(www.hkiec.hk),為金融監管當局支持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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