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廣東屢現非法集資案件,犯罪形勢較為嚴峻。今年1至4月,廣東共破獲非法集資案件74起,和去年相比,同比增長221.7%,刑事拘留疑犯107名,同比增長137.8%。
如何防範非法集資?警方表示,面對企業或個人向社會公眾,以高額投資回報借款,兜售股票、債券、基金和開發項目時,一定要謹慎參與。不要聽信獲取年利率20%甚至更高利息、財產增值等謊言,在投資前一定要認真識別,謹慎對待。
警方提醒,投資屬於個人行為,風險責任自負,參與非法集資活動的,法律不予保護。同時,集資詐騙屬於重罪,犯集資詐騙罪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判處無期徒刑,居民也不要參與集資詐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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