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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公務員樓宇先導計劃」明年初推出,圖為位於長沙灣的合作社樓宇。資料圖片
房協收購價可略超市價 料提供4000伙資助房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翁麗娜)重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爭論多時,終現曙光。特區政府與房屋協會研究明年初推出「重建公務員樓宇先導計劃」,以需求主導形式推行,目標是已解散的合作社業主若獲所有業主同意,可向房協提出收樓申請。房協在不虧蝕前提下,向業主提出略高於市價的收購價,如高於市價一成,並代業主向政府支付三分二的補地價金額,再重建成資助房屋出售,料可提供4,000個單位。
本港目前有238個合作社樓宇,樓齡普遍超過50年,且欠缺升降機設計,年老業主出入有困難,雖然想出售重建,惟須根據地契向政府繳付三分之二的土地補價,阻礙私人發展商提出重建。有業主早前提出希望市建局協助收樓,惟市建局優先協助嚴重失修的樓宇,而公務員合作社樓宇普遍有較良好保養。
房協:以不虧蝕為原則
發展局發言人昨日估計,現時178個公務員合作社地盤中,只有85個具重建潛質,重建後最多可獲23萬多平方米的額外樓面,相當於4,000多個單位,由於數量不多,當局認為沒有足夠理據,由政府減免業主補地價,協助他們重建。
發言人又透露,這些地盤主要分布於深水�鶠B九龍城及港島東區。被問到業主要先行集齊百分百的業權是「不可能任務」,發言人回應過往有多個例子證明可成功集齊業權。
房協發言人表示,接受政府邀請進行「公務員合作社樓宇先導計劃」,明年會有計劃的細節,預計地盤會用作興建資助房屋用途,3年至3年半之後可預售單位,並以市價七折發售。房協又指,他們揀選樓盤時,會以不虧蝕為原則,即重建比率達兩倍或以上,重建地盤面積亦需至少達一萬平方呎。
准合作社業主購房協單位
計劃亦容許受重建影響的合作社業主,購買房協住宅發售計劃下第二市場的單位,資格等同綠表買家,可豁免資產審查,惟將來轉售則需補地價。
發展局亦建議,市建局設立專項輪候安排,讓公務員合作社樓宇業主集齊五成以上業權,向市建局提交「促進者」服務申請,通過市建局助業主齊集八成或以上業權,聯合出售予私人發展商,以加快作重建。
另外,發展局亦會要求地政總署,容許有意向合作社樓宇業主進行收購重建的發展商,在合作社樓宇業主的授權下,向地政總署提出修訂地契申請,以便確定土地補價金額、及修訂地契條款所須補價的金額,方便他們評估有關的重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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