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施倩 杭州報道)在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施行之際,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表示,部分地方政府對法制工作重視不夠,浙江省高院將建議政府盡快發文完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對拒不到庭的行政機關,落實公告制度。
拒履行生效裁判將受懲
新的行政訴訟法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上升為法定訴訟義務。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高傑表示,預計新的行政訴訟法實施後,行政訴訟案件會有較大幅度增加,行政機關敗訴率也可能進一步上升。目前,一些行政機關出庭以應訴能力較弱,浙江省法院將對行政機關拒不到庭、不及時反饋司法建議、拒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落實公告制度,此外,對行政機關不履行訴訟義務、拒絕履行生效裁判的,落實建議處分的制度。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向社會公開發佈《2014年浙江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審查情況報告》。數據顯示,2014年浙江省法院共收一審行政訴訟案件4,824件,較2013年上升33.74%,六成以上案件發生在城建、公安、土地及勞動和社會保障等行政管理領域,其中規劃、房屋登記類案件比2013年分別上升79.37%、46.35%。同時,行政機關敗訴率也明顯上升,達到近7年來最高。據統計,2014年浙江行政機關一審敗訴648件,敗訴率達到13.90%,比2013年提高5.1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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