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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學院教授陳瑞華。記者朱娟 攝
座談會上,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瑞華發言時指出,最近十年來冤假錯案在各地紛紛得到披露,這證明冤假錯案的發生不是一個地區一個地方的問題,而是全國的問題。對於如何防止冤假錯案,他認為,在整個法院內部審級關係上,應該以一審為主,把冤假錯案盡量阻止在一審。
他表示,要實現「以審判為中心」,關鍵要確立三個觀念,改變三個體制。「首先從訴訟程序的階段角度來看,要實現以審判階段為中心,就必須克服偵查中心主義、公訴中心主義以及法律監督中心主義。其次,從審判活動角度來看,應當以庭審為中心,把案卷阻擋在法院大門之外。案卷記錄的是偵查的結論,阻擋案卷就是拒絕偵查中心主義,真正讓庭審活動成為決定案件關鍵點。」
他還用四個「不要」勸誡法官:不要把閱卷當作中心,不要把庭後的請示報告當作中心,不要把院庭長審批當作中心,不要把上級法院請示匯報當作中心。
最後,他建議,在整個法院內部審級關係上,應該以一審為主,把冤假錯案盡量阻止在一審,這樣二審整個壓力就會有所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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