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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外電消息指,國家財政部計劃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金融業營業稅改增值稅(「營改增」)方案,採用一般計稅方式,稅率為6%,徵稅範圍與營業稅基本一致。
路透報道,消息人士引述財政部相關文件稱,借款利息暫不允許抵扣;新增不動產進項可以抵扣,試點初期分年度按5%比例抵扣,剩餘部分流轉下期抵扣;出口金融服務實行零稅率,有關政策將於10月1日實施。
目前財政部正在徵求各家銀行意見,最終方案內容還是以有關部門出台的正式文件為準。
影響銀行業稅收負擔
消息人士稱增值稅與營業稅存在本質差別,實施「營改增」將對銀行業稅收負擔、經營戰略和業務流程等多方面產生較大影響。以稅收負擔為例,基於目前改革總體方案稿測算,稅率從5%調整為6%,增加了1個百分點,但由於允許抵扣手續費及佣金支出和業務及管理費用的進項稅額,能夠減少部分稅款,不過總體稅負將會增加。
在經營策略上,銀行業可以考慮把內部研發、集中運營等內設部門獨立出來,設立法人機構,進行專業化經營;也需要選擇適當的客戶,增強定價能力,既要把增值稅轉嫁出去,也要可以留住原有的客戶。
財政部長樓繼偉此前曾表示,今年按計劃應完成「營改增」改革,也就是把生活服務業、金融業以及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營業稅全部改成增值稅,現在正在做關於不動產的方案,這是「營改增」最難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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