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林嘉敏)6月1日起,新入職的公務員延長退休年齡5年至65歲,文職及紀律部隊職系的退休年齡分別延長至65歲及60歲。由於新舊公務員受僱機制不同,現職公務員需申請才能延遲退休,政府現正就申請延長退休的新機制進行兩個月諮詢。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早前向職方發出的延長退休框架擬稿文件顯示,部門將按實際運作需要及申請人的健康與品行,考慮現職公務員的延長退休年齡申請,並由遴選委員會作審議,他們須在退休前18至24個月內提出。
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主席麥錦輝昨日表示,由於沒有具體的客觀條件作為參考,在考慮申請者去留時,決定權均在部門首長,憂慮出現「馬房文化」。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認為,不能「一刀切」延長現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部門應就客觀標準去考慮申請人是否適合,包括是否配合部門的工作或影響其他人的晉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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