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服務中電逾40年的兩名退休員工,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向中電追討過往6年公眾假期及周日的候召補償。審裁處昨裁定兩人就周日的候召補償敗訴,認為中電未有違反僱傭條例;由於中電於審訊期間已表明不爭議員工公眾假期的候召補償,兩名員工分別獲賠償1.3萬及3.1萬元。協助員工索償的工聯會代表透露,將與員工商討及索取法律意見後,才決定會否上訴。
兩名申索人分別為掣房維修及保養部前管工陳一飛,及電錶事務部客戶供電處前高級技術員梁國基,申索2008年至前年共6年間的周日候召出勤補償,兩人早前指中電將周日候召出勤的補假日,列入本來的周六假期,變相沒補假,並不公道。
工聯批周六列為候召補假「雙重剝削」
協助員工索償的工聯會代表崔世昌指,中電1995年起將5天半工作周改為5天,但工時卻由每日8小時增加至9小時,批評中電安排員工於周一至周五完成周六的工作,卻將周六列為周日候召的補假日,變相「雙重剝削」。
中電發言人則表示歡迎勞資審裁處對案件的裁決,並強調中電一向以人為本,重視員工的福祉,他指部分員工需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備召當更,以確保無時無刻為社會提供安全可靠的電力供應,公司感謝員工的努力及貢獻。而中電會不斷檢討人力資源政策,繼續與員工保持密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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