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被指收受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捐款而未有申報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黨員毛孟靜,其解釋獲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接受,並裁定針對兩人的投訴不成立,令兩人同告「甩難」。
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昨日發表的報告書指出,梁家傑被指在2012年4月收取黎智英30萬元捐款,他書面作供時稱,有關捐款是捐給「真普選聯盟」,他和「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只是以受託人身份開設聯名銀行戶口暫存捐款,「真普聯」翌年9月開設獨立賬戶後,款項已分批轉至「真普聯」名下。委員會在考慮有關的銀行單據及會議記錄等證據後,決定接納梁家傑的解釋。
毛孟靜則被指於2012年4月、即立法會選舉前夕,曾收受黎智英50萬元捐款。她向委員會提供銀行戶口月結單等資料,證明該段時間她只收取過兩筆分別來自公民黨和她丈夫的捐款,委員會最終接納毛孟靜的資料,決定投訴不成立。
梁家傑昨日對報告結果表示歡迎,稱已證實他並無違返議事規則,「還我一個公道」,又稱希望坊間「炒作」的聲音可以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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