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自江西移居來港的新來港婦人,因年僅5歲女兒不願隨她返內地購物,竟狠心將女兒獨留在落馬洲新田一公園內,附近居民發現女童雙腳受傷,又遭獨留在公園,於是報警。警方當晚在附近尋獲女童父親,而消失近3小時及購物完畢的婦人,始姍姍來遲接回女兒。
38歲被告易小紅,早前被控一項虐兒罪,案件昨在粉嶺法院提訊時,獲控方撤銷控罪,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以普通話告誡她要愛護子女,否則或帶來意外及悲劇,最後准她以1,000元自簽守行為12個月。
此外,與丈夫分居的23歲年輕母親蔡梓頎,今年3月被發現將6歲兒子獨留家中,她昨承認一項虐兒罪,在荃灣法院被判感化30個月,以及需依循感化官指示參加改善婚姻及育兒課程。
案情指本年3月21日,鄰居發現6歲男童遭獨留家中於是報警,警方到場發現男童身上有傷痕,將他送院檢查。被告兩天後自首,警誡下稱當晚需將幼女送往夫家,故沒有叫醒熟睡中兒子。男童於錄影會面中表示母親非首次將他獨留在家,身上傷痕只是自己從沙發跳下時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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