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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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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不容許把非法暴力行為合理化


針對日前警方破獲的極端組織涉嫌製造和使用爆炸品的案件,行政長官梁振英昨天指出,任何香港市民表達任何訴求,包括政治和政制上的訴求,都必須用合法的方式。他還強調,絕不能把違法行為合理化,香港社會和政府不會姑息這些違法行為。事實上,香港社會最近之所以出現種種亂象,甚至出現許多暴力事件,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反對派為了其政治目的,將違法「佔中」、衝擊警方防線等非法行為合理化。香港社會要揭露和抵制違法行為合理化的種種歪理,警方更要對本土激進組織煽動的暴力行為提高警惕,堅決打擊,切實維護香港的法治、安寧和社會秩序。

包括個別法律學者在內的某些反對派人士,散播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論,將違法「佔中」等行為合理化。違法就是違法,不可縱容,否則,某些鼓吹暴力的極端組織,就會用同樣的理由,將其暴力行為合理化。過去幾年,香港社會少數反對派政客為了達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不惜破壞香港的法治傳統,公然策動和組織包括「佔中」在內的違法活動,並美其名曰是為了「民主」、「自由」、「人權」。少數反對派政客和學者,更為這些違法行為製造合理化的所謂理論外衣,這些實質上都是對違法行為的一種偽裝,目的就是鼓勵市民去破壞法治,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

現在,反對派為了阻止政改法案在立法會通過,又在策劃「十萬圍城」、「二次佔領」行動,激進組織準備攻擊性武器來衝擊警方防線,甚至製造爆炸物品,在網上威脅要將「立會變成第二個烏克蘭廢墟」。現時一些極端組織都是用facebook等網上社交工具,在網上煽動暴力和恐怖行為。在現行的法律下,警方通常用「不誠實使用電腦」的罪名來拘捕和檢控,但這個罪名的最高刑期才是監禁五年,這對於那些有恐怖主義傾向的極端分子來說,顯然阻嚇力不夠。香港須加強對利用網絡煽動暴力恐怖活動的刑罰,確保香港社會的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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