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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夫婦陳南星(戴帽者)及蘇雪玲分別遭裁定非禮及普通襲擊罪成,同准保候懲。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一名地盤工人於今年1月在旺角參與「鳩嗚團」期間,涉叫囂煽動其他人推撞,又涉向「撐政府」團體人士掟膠樽,他早前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公眾秩序的行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6日,待索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其間被告獲准保釋。
押至下月6日判刑
24歲被告、地盤工人胡家俊,被指於今年1月3日參與「鳩嗚團」期間,向支持特區政府人士投擲膠樽。裁判官趙慧怡指,由證人發現被告擲樽的5秒期間,沒有人經過及遮擋證人視線不足為奇,又指將示威者分為兩派並非本案關鍵,她認為警方證人為誠實可靠的證人,作供時立場沒有動搖。被告的確擾亂秩序,及令其他公眾秩序受影響。
辯方在求情時稱,被告沒有案底,是家中經濟支柱,且案中無人受傷,衝突情況很快已解決。趙官在聆聽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下月6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其間准被告保釋。
夫婦襲女途人罪成
同日,觀塘裁判法院就一對退休夫婦去年10月4日非法「佔旺」期間,不滿被女途人拍攝,妻子搶去對方手機,丈夫更多次胸襲女事主,並分別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及「猥褻侵犯」罪一案裁決。
裁判官黃雅茵昨日裁定兩項罪成,指女事主為誠實可靠的證人,口供與影片吻合。相反,65歲女被告蘇雪玲口供自相矛盾,又經常迴避問題,且無證據顯示72歲男被告陳南星推開女事主是為了保護太太。事主在眾目睽睽之下被人胸襲是非常嚴重,分了神忘記先後次序及胸襲位置乃是正常。
辯方在求情時指,兩名被告已一把年紀,妻子又曾患乳癌,丈夫現患有第三期肝癌,兩人當日只是碰巧經過現場,聽到事主說他們「收鷟」後感覺被侮辱。黃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待索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後判刑,並強調會保留所有判刑的可能性,其間二人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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