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兼任輔警的入境處司機,去年10月在九龍灣入境處司機房內偷取一張工作用的八達通,並15次使用該張八達通作私人用途,被控一項偷竊及15項不付款而離去罪。被告昨日承認所有控罪,被判罰款1.6萬元及賠償1,548元。
案情指44歲被告何國耀於去年10月23日,在九龍灣宏天廣場的入境處司機房內,偷取一張只限工作用的後備八達通,並於該日至11月14日期間,在宏天廣場停車場內使用該卡支付自己私家車的泊車費用。事件被揭發後,被告向入境處文書助理稱自己未有為意該八達通不能用作私人用途,處方後來報警處理。被告未有支付停車埸共1,548元,當中涉及金額介乎80元至1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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