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證監會昨日公布,收購及合併委員會對周亦卿、周維正及梁榮江施加冷淡對待令及作出公開譴責,指他們違反了《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
對周亦卿施加的冷淡對待令,禁止其直接或間接使用證券市場設施,由昨日起至2025年7月1日止,為期十年。周維正及梁榮江被禁止直接或間接使用證券市場設施,由昨日起至2017年7月1日止,為期兩年。收購及合併委員會於今年4月16日發表書面決定,述明其裁定3人違反《收購守則》強制要約規定的理由,原因是他們與已故的龔如心採取一致行動,通過獲取投票權以取得及鞏固對安寧控股(0128)的控制權,但卻未有根據《收購守則》的規定作出全面要約。
傲揚基金罰款40萬
另外,證監會譴責傲揚基金管理,並處以罰款40萬元,原因是其沒有根據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管理的金融糾紛調解計劃與一名合資格申索人調解。
證監會是在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覆核其制裁傲揚基金管理的決定後,作出上述紀律處分。這是證監會首次執行中介人在《操守準則》下有關須遵守調解計劃的責任的規定。
儘管調解中心的職員一再要求,傲揚基金管理仍拒絕與一名合資格申索人調解糾紛。調解中心於2013年6月向傲揚基金管理發出違規通知書。傲揚基金管理最終在證監會對其展開紀律處分程序後,才同意與申索人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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