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深圳市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暫行辦法》有效期3年。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備受深圳市民關注的經濟適用房可以獲准上市交易了。《深圳市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暫行辦法》(下稱「辦法」)7月1日起正式實施,符合條件的經濟適用房家庭可向住建部門申請,繳納50%的增值收益後,取得完全產權並可以上市交易。目前,全深圳市有1.2萬套經濟適用房符合資格使用該「辦法」申請上市交易。
涉及1.2萬套單位
《辦法》有效期3年,適用於2008年1月18日以後,市、區兩級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分配的經濟適用房。根據《辦法》,經濟適用房權利人簽訂買賣合同滿5年,可向主管部門申請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住房性質變更為普通商品住房。記者了解到,《辦法》適用於全市1.2萬套經濟適用房。據深圳市售房中心主任卜立柱介紹,截至6月30日,已配售的市屬經濟適用房項目中,簽訂購房合同滿5年的購房家庭,涵蓋8個項目共4,714戶,包括桃源村三期2,513戶、深雲村676戶、福保110項目599戶、福保桂花苑506戶、龍翔苑201戶、康達苑131戶、星海名城六期75戶、星海名城五期13戶。
據悉,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應繳納50%的增值收益。據介紹,增值收益納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專項資金,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如申請取得完全產權,其市場價格按照申請時該套住房的市場評估價格計算;如申請上市交易,其市場價格按照申請人申報的交易價格計算,若申請人申報的市場成交價格低於評估價格,需按市場評估價計算增值收益。市場評估價格按照市房地產評估發展機構測算的市場交易價值合理區間下限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