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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涂若奔)新華社報道指,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昨日發布《廣東南沙、橫琴新區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試點管理暫行辦法》,允許在南沙、橫琴新區註冊成立並在區內實際經營或投資的企業,以及參與區內重點項目投資建設的廣東省轄內企業,從港澳地區銀行借入人民幣資金。資金使用範圍限於區內或境外,包括區內生產經營、區內項目建設以及區內企業的境外項目建設等,資金投向應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方向和產業政策導向。
跨境人民幣貸款的期限、利率由借貸雙方按照商業原則在合理範圍內自主確定。人行廣州分行將結合南沙、橫琴新區建設發展資金需求和港澳人民幣業務發展,確定南沙、橫琴新區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總規模,並實行餘額管理。
中銀粵自貿區首發3億貸款
另外,中銀香港(2388)昨宣布,該行成功與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合作,率先為廣東自貿區內的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發放首筆3億元跨境人民幣貸款。中行廣東省分行在該筆貸款中擔任貸款資金監管行角色,中銀香港則充分發揮離岸人民幣優勢,令融資成本比境內現有融資價格明顯降低,讓實體企業獲得境外較低成本的資金,進一步凸顯了中國銀行集團跨境業務的領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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