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反對派在否決2017年特首普選決議案後,提出修改香港基本法的政制部分。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昨日指出,修改香港基本法的門檻高,可能性較低,並質疑若純粹為香港的利益而修法,會影響「一國」和「兩制」間的平衡。
陳弘毅昨日在出席一講座時表示,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了該法的修改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而如果由香港提出修改,須經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三分之二多數、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和特首同意後 ,再交由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 最後可否修改要視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他指修法的門檻很高,需要凝聚廣泛共識才能成事,「現實上來講可能性比較低。」
他續說,根據第一百五十九條,香港基本法的任何修改,都不得與中央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 而香港基本法中有些條文對香港較有利,有些則對中央政府、內地較有利,是雙方平衡、妥協的安排。港人不應只看香港的利益,而不去照顧中央及內地的利益,若修法只是從香港的利益出發,「咁會唔會影響到『一國』同『兩制』之間原本鴷倍禳H我覺得呢個係大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