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宜發
最近看見一篇報道,有關一位七十多歲的英國婦人決定到瑞士接受「安樂死」。
「安樂死」一向都是世界上不同國家及地區極具爭議的話題,當然我在這裡不是去判斷或討論這個做法對與不對,只是覺得看了那篇報道後,產生了很多疑問。
那位英國婦人決定進行「安樂死」的原因,是她覺得,不想年紀老邁的時候,還需要別人的照顧及霸蚋撠|的床位,而且她曾經有照顧過很多長者的經驗,看見當他們年紀大沒有人照顧,或者遇上很多不同疾病慘況的時候,她才有這個決定。
奇怪的是,她有自己的兒女,有虓R惜自己的丈夫,但一個仍然身體健康的人,為何會有這個想法?以上她的原因,真的能夠支持這個做法嗎?雖然我了解她的心情,但一位身體健康的人,不應該浪費上天給予生存的機會及權利。
其實說到「安樂死」,最先合法的國家就是荷蘭,在二零零一年於參議院通過合法化。根據荷蘭二零零零作出的統計,「有條件容忍」安樂死的個案總共二千多人,而其中絕大多數是罹患癌症的病人,我相信當中仍然有很多爭議,包括「權利與自由」。
其實自己近期對死亡也有一個新的體會。話說之前到美國探望屋企人的時候,有一個晚上,母親躺在床上看電視,我和弟弟在她的床尾一起與她閒聊,突然心血來潮,說「我死喇」,立刻躺在床尾。當然我的弟弟知道我又在開玩笑,所以不停用很多方法逗我笑。而正常的人,應該也會忍不住笑了出來,但那個晚上,我躺荇氶A真的忍受到沒有半點動靜及笑容,因為那一刻,我跟自己說:「其實如果而家離開這個世界也不錯呢。」當然,我不是一個不積極或者負面的人,但那個時候的確有這種感覺,因為自己一向最希望的是能夠跟家人一起,齊齊整整地生活,當時做到了,好像已經無欲無求,還覺得很滿足。
但要跟母親說不好意思,因為當時自己太享受那個搗蛋的行為,令到母親立刻大叫、緊張起來,以為我真的就此離開了世界,甚至其他家人聽到母親的大叫,也立刻衝上她的房間探個究竟。
其實上天賦予的生命或有機會與家人能夠和睦相處,又豈能做出「放棄生命」這種行為,應該更加珍惜生命,好好過每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