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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調,調查委員會會檢討現行食水監管制度,涵蓋各類樓宇。圖為東匯h居民到街喉取水。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 特首梁振英上周正式宣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食水含鉛超標事件,預計需花9個月完成報告。不過,調查仍未開始,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昨日就在報章撰文,試圖抹黑調查委員會,為爭取在立法會以特權法調查鉛水事件「護航」。她聲稱,委員會的調查範圍「收窄」至只查公屋食水含鉛,是對其他房屋的食水問題「視而不見」,又稱特首梁振英為「袒護國企」、「保障梁粉」,「將」徹底介入和干預調查委員會的運作。特區政府昨日發表聲明反駁,指黃在文章中的指控並無事實根據,更完全偏離事實,並強調委員會會檢討現行食水監管制度,涵蓋各類樓宇,相信調查委員會定可不偏不倚地獨立展開調查研訊。
黃碧雲昨日在報章撰文稱,比較了梁振英分別在7月及8月兩次有關調查委員會的發言文本,發現委員會現時只將調查範圍「收窄」至只查找公共屋h的「鉛爆」成因,但將私人樓宇的供水系統問題則「排除在外」,這做法是對其他房屋的食水問題「視而不見、不聞不問」。
她在文中續稱,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特首可以主宰委員會的調查方向,也可以左右它的調查內容,包括指示委員會錄取哪些證據,要收取哪些文件。梁振英為「袒護國企」、「保障梁粉」,「將」徹底介入和干預調查委員會的運作。
說了這許多,黃碧雲無非為了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鉛水事件。她稱,為了「守護公眾利益」,民意代表「有責任」站出來,追究失職官員和承建商的責任。反對派議員已去信立法會主席,要求盡快舉行特別會議,而反對派提出成立專責委員會的議案,調查的範圍不只公屋,也包括私人樓宇,也列明了要追究官員和承建商的失責行為。
特區政府昨日隨即發表聲明,反駁黃碧雲對鉛水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指控。針對黃碧雲在文章中稱「當局已將委員會(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範圍收窄至只查找公共屋h的鉛爆成因,私人樓宇的供水系統問題已排除在外」,特區政府發言人批評,文章的指控並無事實根據,完全不確實。
檢討供水制度職權廣闊
聲明指,調查委員會在上周成立時,特區政府已清楚表明,委員會的職權範圍,除了確立「公共租住房屋項目食水含鉛超標的成因」外,也包括「檢討和評定香港食水現行的規管及監察制度是否適當」,以及「就香港食水安全提出建議」,可見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相當廣闊,涵蓋本港各類樓宇食水供應的現行制度的檢討,並就此提出建議。
有權傳召證人查閱文件
就黃碧雲文章又稱,「按《調查委員會條例》,行政長官可以主宰委員會的調查方向,也可以左右它的調查內容......」特區政府發言人回應指,這說法完全偏離事實: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是一個獨立法定機關。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第八十六章)成立,可就事件進行獨立而全面的調查,檢討香港食水現行的規管及監察制度,以及就食水安全提出具體建議。調查委員會具備法定權力,強制有關人士作供及披露文件,亦可訊問經宣誓後的證人。
法官任主席極具獨立性
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調查委員會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慶偉出任主席兼委員,及前廉政專員及前申訴專員黎年為委員,其獨立性毋庸置疑。特區政府相信,調查委員會定可不偏不倚、獨立展開調查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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