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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葛振林(前排左五)、宋學義(前排左三)受到嘉獎後與楊成武(前排左四)等合影。 網上圖片
對於「狼牙山五壯士」等英雄人物屢遭污衊一事,解放軍原副總參謀長張黎上將、國防大學原政委趙可銘上將等紛紛表示,「該出手時就出手」,凡是攻擊詆毀革命先烈的人都必須付出法律上的代價。他們希望能提請全國人大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或在現行相關法律中增設相應條款,使英雄先烈的名譽一旦遭受詆毀玷污時,國家能依法對肇事者提起公訴。同時,他們建議要加強宣傳,既要宣傳法律法規,又要宣傳理想信念,還要宣傳道德底線。
張黎表示,今次「狼牙山五壯士」後人狀告污衊者,必將進一步完善依法維權的判例。中國的法治建設正在大力推進,儘管惡意誹謗他人,尤其是誣衊黨、誣衊黨的領袖、誣衊人民軍隊和先烈名譽的事情時有發生,但是,由於有的法律不具體,尤其是判評案例較少,給辯控雙方和法院的審判帶來較多的困難。
曾擔任過「狼牙山五壯士」所在師政治部主任的趙可銘上將呼籲各界人士,堅定同人民群眾站在一起,發出正義之聲,向那些歷史虛無主義者、向那些抹黑英雄的極少數人大聲說不,決不讓英雄倒在他們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和平時光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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