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反對派議員早前向選舉事務處投訴,區內懷疑有「種票」個案。近300名市民接獲投訴信件,被指虛報地址。昨日沙田裁判法院展開有關聆訊,大部分投訴申請被駁回。與此同時,工聯會元朗區區議員劉桂容被人偽冒簽名,更改包括住址的選民登記資料,隨時可能被褫奪選民資格、甚至影響日後參選資格。可以看出,隨着區議會選舉臨近,一些政黨和個人為了一己之私,不惜使用「陰損」招數,破壞選舉的公平公正,我們對此予以嚴厲譴責。無論是不實投訴,還是假冒簽名更改選民資料,均可能涉及刑事罪行,執法部門必須依法追究;選管會和選舉事務處應檢討相關管理、覆核機制,並在執行中更加嚴謹把關,堵塞機制被人濫用的漏洞。
近期有關大批選民登記資料失實的「種票」疑雲甚囂塵上,而一些輿論將操控「種票」的矛頭對準了建制派。如今,經過法庭的聆訊證明,大部分投訴均不成立。有政黨區議員投訴的10多宗個案經調查後,只有1宗證實填錯地址,其餘各人的資料並無錯誤。較早前,有反對派政黨在美孚一個選區,就提出近600宗選民登記的投訴,後來自認過度敏感,撤回400多宗並道歉。投訴選民登記資料有誤是一個嚴肅的問題,任何負責任的人士或政黨在投訴前,都應該檢視可疑情況是否真的屬於不正當行為。有政黨、政客輕率行事,進行大量無效投訴,浪費法庭和選舉事務處的時間和資源,滋擾市民,更令建制派蒙上不白之冤。難怪主審投訴的裁判官也質疑,有人可能因政見不同,利用投訴機制,剔除對方的選民資格。
更惡劣的是,有被投訴的選民指控,某議員擅自更改其選民地址,及後又指地址有問題而投訴該選民,明顯存在「自編自導」嫌疑。同時,工聯會元朗區區議員劉桂容等多位建制派議員,被別有用心的人冒用簽名,在選舉事務處更改住址。濫用選舉投訴機制、冒簽名更改登記人地址,背後是「一箭雙鵰」的政治計算:一方面可藉「種票」罪名打擊對手,佔據道德高地;另一方面可令被冒簽名人收不到選舉資料,或被取消投票甚至參選資格,最終讓某些人收穫巨大選舉利益。
一向以來,香港的選舉制度以公平公正、透明廉潔為人稱道,不僅市民對選舉制度有信心,在國際社會也享有良好的聲譽。在任何公正的選舉制度中,選民的選舉權是莊嚴及必須尊重的,不容任何人作不實指控,或者使用不法手段剝奪。如果有別有用心的人這樣做,必然擾亂制度的公平公正,損害香港選舉的公眾信心和國際聲譽。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失實陳述及擅用他人名義行為均屬刑事罪行,意味着不實指控及冒認他人簽名很大機會觸犯法律。選舉事務處、警方有責任根據法例追究調查,嚴厲打擊有關的違法行為,絕不能讓選舉投訴機制成為攻擊異己、謀取政治利益的工具。
此次有關選舉資料的投訴個案繁多,大多數被法庭駁回,也有一些個案是因為選舉事務處職員輸入資料錯誤而引起,反映選舉事務處工作疏漏。事實上,選舉管理上的任何漏洞和疏失,都會導致法庭要花費工夫處理,浪費時間及公帑,更給有心之徒製造擾亂選舉的可趁之機。選舉事務處須及時檢討,對選舉管理機制作出必要的修訂或制定更嚴謹的指引,以更嚴謹的機制處理選民資料的更改、核實。對於惡意更改選民資料的違法行為,執法部門一定要嚴厲追究到底,切實維護香港選舉制度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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