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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抗戰遺址之宋慶齡舊居陳列館。本報重慶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袁巧 重慶報道)作為全國首部抗日戰爭遺址保護利用地方性法規,重慶近日將正式實施《抗日戰爭遺址保護利用辦法》(簡稱《辦法》),對不履行保護利用責任,破壞抗戰遺址等行為主體進行嚴厲追責。
《辦法》規定,重慶將首次建立抗戰遺址三級保護責任體系,明確市、區縣、鄉鎮及街道辦事處的領導責任,要求設立統一的抗戰遺址保護標誌、編製集中片區保護利用專項規劃、對無法確定保護責任人的抗戰遺址指定保護責任人;明確文物、規劃、國土和建委等部門的具體責任;細化保護責任人的主體責任,規定保護責任人必須按照保護通知書、技術導則對抗戰遺址進行修繕、保養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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