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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建麗,實習記者 圖們 內蒙古報道)內蒙古發改委日前舉行《內蒙古自治區定價目錄》媒體通報會,該《定價目錄》於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截至目前,共取消政府定價項目83個,縮減度達到58.3%。授權盟市旗縣政府管理的有28項,授權擴權強縣試點旗縣(區)管理的項目有16項。
據介紹,對於直接面向基層、由盟市旗縣政府管理更有效的政府定價項目,一律授權盟市旗縣政府管理。不符合內蒙古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全部取消,保留的定價項目主要是電力、燃氣、供排水、供熱、交通運輸、住房、醫療服務、教育、文化、養老、殯葬、環保、環衛以及重要專業服務價格(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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