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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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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公投」修例 破壞法治添亂象


學聯聯同八大院校學生會,企圖在本學年啟動「學界公投」,要求修改各大學條例,廢除由特首擔任校監,增加校董會及校委會中校內人士比例。由行政長官擔任校監、由行政長官委任校委成員管理大學,是香港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傳統,更是經立法會通過的法例。如果憑一個「學界公投」就隨便修改甚至廢除大學條例的規定,這將嚴重損害香港尊重法治的核心價值。學生只是大學的持份者之一,不可能也不應該成為大學的決策者和管理者,若學生以政爭手段搶奪大學管理權,為所欲為,超越自身角色和地位,勢必令香港的良好大學管治蕩然無存。

本港的大學各自受到獨立的大學條例規管,各間大學的大學條例均由立法會制訂。從港英管治年代開始,就通過大學條例實現對大學的行政管理,條例的基本模式,都是由港督委任校委會主席和代表社會各階層利益的校委會成員,再加上教職員的代表、學生的代表,組成校委會。校委會的權力至高無上,不受其他機構的干預,對包括人事任命在內的大學行政事務作出獨立的決定。回歸後,按照「五十年不變」的原則,港英年代的大學條例繼續在特區保留,行政長官取代港督,發揮管理大學的作用,延續了依法治學、院校自主的有效傳統。

現在,學聯及激進學生組織無視本港大學管理的歷史沿革和現實需要,為了政爭目的,為了令大學管理層對學生主張的政治立場亦步亦趨,不惜破壞本港成熟穩健的大學管理體制,要將行政長官排除出大學管理架構,而且將這種不合理、不合法主張訴諸所謂「學界公投」,將政治凌駕於法治之上,搞以我為主、以人劃線的人治,是對香港法治精神的莫大諷刺和傷害。

本港八大院校,由特區政府撥出巨額公帑營辦,用的都是納稅人的錢,特區政府完全有權按照原來的制度監督和管理用公帑營辦的大學;大學為香港社會培育人才、進行科研和教學服務,服務香港整體利益。本港大學的性質,決定了大學的管理一定要服從公眾利益,一定要守憲遵法,還要受到社會各階層人士的監督。學生作為大學的持份者之一,有一定程度參與大學管理事務的權利,可以就大學的管理提出意見和建議。但是,無論是從經驗、閱歷乃至對大學發展的貢獻而言,學生不可能在大學行政管理中扮演決策者和主導者的角色。這就像特區政府的管理,也不可能由普通市民掌控,而須按照法律程序組成管治團隊,由具備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的公務員隊伍具體施政,這樣才能確保社會有條不紊運作。

如果任由學生通過「學界公投」,進行「民主修例」,就奪取了大學的管理權,徹底改變香港由政府主導大學管治架構的有效制度,將大學變為不受任何監管、由學生「話事」的「獨立王國」,將會把本港大學搞得天翻地覆,重蹈「文革」期間「學生奪權」的覆轍。去年「佔中」期間,學聯佔據主導權,不斷鼓吹煽動學生挑戰警方、漠視法庭禁制令,香港陷入79天無法無天的半癱瘓狀態。學聯借「學界公投」搶奪大學的管理權,不僅試圖阻礙大學集中精力發展學術和教育,更欲觸發社會不穩甚至重演違法「佔中」。社會各界必須高度警惕,全力遏止,慎防亂象再現。 (相關新聞刊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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