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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計劃的「核心基金」法例修訂草案預計在本周五刊憲,以期於2016年年底前引入「預設投資策略」。這是本港15年來首次立法規管強積金計劃的重大變革。透過規管預設投資安排,「核心基金」將同時回應並力求解決社會上長期以來關於強積金「高收費、選擇難」這兩大痼疾。而限定管理費等一系列鼓勵競爭的措施,更可帶動業界推出更多優惠產品,讓廣大僱員受惠。因此,政府還須做好「核心基金」後續的具體落實方案,讓其發揮積極作用,真正踐行為打工仔提供退休保障的神聖使命。
強積金自2000年實施以來,一直被詬病「收費高、回報低」,與其「保值增值」的初衷有較大落差。特別是名目繁多的管理費、律師費、審計費等項目收費居高不下,蠶食打工仔的供款,個別強積金計劃扣除管理費之後,回報率甚至出現負數,令打工仔荷包受損。儘管政府於2012年11月推出俗稱「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但受託人管理費未有明顯下調。個中原因除了是不少僱員缺乏投資知識,不懂如何挑選合適計劃之外,更重要是市場上缺乏足夠的廉價產品供僱員選擇。
積金局推出的「核心基金」,設定管理費上限不得超過法例訂明的最高水平即基金每年凈資產值的0.75%,相較於過去6年強積金平均1.65%的收費,降幅逾一半以上,可稱得上是一個低廉的選擇。而且,「核心基金」按積金計劃成員的年齡劃分投資風險和進行資產配置,會隨�茼身�的年齡增長而調低投資風險。簡單說,就是參與僱員在50歲前,基金幫他買入較進取的資產;年紀大了,愈接近65歲,投資就轉為「穩陣」,將八成的強積金投資於低風險資產,這一安排令參與僱員的供款起碼可達至保本水平,令強積金的退休保障作用得以彰顯。另外,計劃還為缺乏投資知識或沒有時間選擇的僱員,提供一個低廉穩健的選擇,避免這一部分人因為「怕麻煩、唔識揀」而錯選貴價又收益低的項目,蒙受損失。
應該看到,「核心基金」管理費「封頂」機制,實際上為業界引入了競爭機制,變相促使業界要推出更多優惠產品,以吸引僱員參加,可謂有百利而無一害。一旦業內營造出良性競爭氛圍,則勢必帶動業界管理費減價,長遠而言將推動強積金更好地發揮「保值增值」功用,也是為將來強積金「全自由行」後開放市場競爭提前做好演練。 然而,必須指出的是,無論推出什麼新計劃,若不能對計劃推行過程中的風險和可能產生的問題做出全面評估,沒有一個細緻周到的具體落實計劃,那麼「核心基金」也只是一個看起來很美的「空中樓閣」罷了。所以,當局除了廣泛而深入地宣傳強積金計劃的轉變和新措施,讓打工仔了解「核心基金」的好處,還應該以前瞻性眼光,制定出階段性的落實方案和相應對策,讓「核心基金」發揮積極作用,為廣大僱員們提供退休保障。 (相關新聞刊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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