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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3名男子涉嫌於去年非法「佔領」運動期間,在金鐘「佔領」區向壹傳媒創辦人「肥佬黎」黎智英投擲惡臭豬內臟,又打傷兩名「佔領」區糾察,事後被捕。3名被告早前否認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日預審。控方庭上透露,一直無法直接聯絡為本案控方證人的黎智英,至前晚才接獲黎的律師通知,稱黎只有某兩個時段可出庭作供。主任裁判官錢禮即批評身為投訴人及事主的黎智英,又指警方倘發出證人傳票,對方沒有不出庭作供的理由。
3名被告為廚師陳國雄(30歲)、食店東主葉永誌(44歲)以及商人李小龍(44歲)。他們被控於去年11月12日,在金鐘示威區襲擊黎智英,以及在場擔任糾察的郭紹傑及柯耀林。控方昨日透露,曾多次致電予黎智英,但黎一直未有接聽,至前晚才透過律師代表稱,只有下月某星期及明年一月某星期可出庭,且未有解釋原因。惟案件已排期在下年1月28日開審,未能遷就黎智英出庭的日子。
官誤會黎來自《東周刊》
主任裁判官錢禮批評身為投訴人及事主的黎智英,並稱若警方發出證人傳票,黎沒有不出庭作供的理由。錢官又一度誤以為黎智英是來自《東周刊》,辯方大律師即時更正黎智英是來自《蘋果日報》。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再提堂,待控方確認所有證人均能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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