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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財政為六類困難群眾醫保費買單。圖為老人在醫保收款處。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牛琰 江西報道)目前,由江西省民政廳、財政廳、人社廳、衛生計生委和江西省保監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醫療救治制度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提出要保障苦難群眾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最大限度降低困難群眾的醫療費用,財政將出資幫助困難群眾買醫保。
醫療救助對象包括六類人員: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殘疾軍人、「三屬」人員、「兩紅」人員、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生活困難的參戰參試退役人員;尚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在崗和退休軍轉幹部及1953年底前參軍後在企業退休的軍隊退役士兵;支出型貧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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