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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俗稱「新三板」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昨天公佈市場分層方案細則,起步階段將掛牌公司劃分為創新層和基礎層。其中,創新層公司優先進行制度創新的試點,基礎層公司繼續適用現有的制度安排。
《新三板掛牌公司分層方案(徵求意見稿)》指出,創新層擬設置三套並行標準,篩選出市場關注的不同類型公司;基礎層主要針對掛牌以來無交易或交易極其偶發且尚無融資記錄的企業,還包括有交易或者融資記錄但暫不滿足創新層准入標準的企業。
根據意見稿,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須在達到上述任一標準的基礎上,並滿足最近3個月內實際成交天數佔可成交天數的比例不低於50%、或者掛牌以來(包括掛牌同時)完成過融資的要求,而且符合公司治理、公司運營規範性等共同標準。
滿足條件公司可直接入創新層
新三板稱,將於明年5月根據分層標準自動篩選出符合標準的已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新掛牌公司滿足創新層准入條件的,將直接進入創新層。新三板在每年4月30日公司年報披露後進行層級調整,若第一年不符合,公司應及時發佈風險揭示公告;第二年仍不符合,創新層公司將被調整到基礎層;同時,從基礎層掛牌公司中自動篩選出符合創新層標準的掛牌公司,並確定創新層最終名單。
新三板副總經理隋強表示,新三板將依法建立常態化、市場化退出機制,目前已在制定《股票終止掛牌的實施細則》,目標是實現市場優勝劣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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