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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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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談「一地兩檢」 批反對派未審先判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自明)特區政府正研究透過基本法第18條落實高鐵「一地兩檢」相關的內地法律,包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其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執行,但香港反對派宣稱先例一開,中央日後會引入更多其他內地法例。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重申,不應在具體協議內容未公佈前,就揚言此舉違反基本法或衝擊「一國兩制」,否則甚麼事也做不成。有資深大律師亦指,當局構思未必違反基本法。

特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日前在立法會指,當局正研究「一地兩檢」的實施,包括將相關內地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強調現不能斷言違反基本法或破壞「一國兩制」,不應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梁愛詩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指,不應在具體協議內容未公佈前就先作批評,「你驚隻『怪獸』,都要知佢有角?會飛?定係點?都未做就話違反香港法律、違反『一國兩制』。知清楚是什麼來先蟆捸I」

附件三為國防外交內容則可行

她認為,如果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內容是屬於國防外交,或其他非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這樣就可以。她亦相信,特區政府不會做違法的事,因為要考慮一旦遇上司法覆核,當局理據「企唔企得穩」。

梁愛詩又強調,「法律唔係行先謘I係政策行先謘I幾時都係。」她深信只要有決心,一定可以尋求解決「一地兩檢」的辦法,相反尚未清楚協議內容已「又擔心又驚」,只會甚麼事也做不成,「即係不如唔要『一地兩檢』啦,你唔要『一地兩檢』,大家都知呢個唔係好處。」

湯家驊:內地人員關檢未必違法

「民主思路」召集人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內地的出入境條例不屬於香港的自治範圍,如果特區政府按基本法第18條立法規管內地出入境執法人員在西九龍總站執行內地的出入境條例,未必會違反基本法及破壞「一國兩制」。他又指,若納入附件三後,容許內地的出入境人員到港執行工作,他們只可執行過關工作,而不包括刑事檢控。

張達明倡港人員代為執法

不過,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稱,倘特區政府為了成本效益,將高鐵「一地兩檢」問題解釋為非香港自治事務,透過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境內執行內地法律,一開先例,將會根本地違反「一國兩制」的設計。

他續稱,中央可以放權交由香港人員代為執法,如內地想禁止某乘客經高鐵進入內地,可通知香港執法人員阻止他們過關。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揚言,基本法附件三應只限與國防、外交、兩地關係有關的條文,若只涉及一條鐵路,「似乎唔係『中港』關係問題」,一旦不小心處理,會開了內地法律在港實施的缺口。他又稱,這涉及司法管轄權的複雜問題,「本來應該未起(鐵路)前諗」,如今必須尋求解決方法,不要為一時便利「放棄原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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