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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升溫2度:限制全球平均氣溫到2100年時,較工業革命前水平升幅低於攝氏2度,並爭取於1.5度內,指這將大大減少氣候變化帶來的影響及風險。
限溫室氣體:承諾在2050至2100年間,開始限制人類活動排放的溫室氣體量,與樹木、泥土和海洋自然吸收的水平相同。
5年檢討一次:各國達成不具約束力的決定,於2020年首次檢討各國減排目標,之後每5年檢討一次,爭取增加減排,同時定期檢討達致控溫目標的進展。
金援窮國:承諾在2020年前,發達國家每年向貧窮國家提供至少1,000億美元(約7,750億港元)援肋,協助後者應對氣候變化影響。全球定期檢討援助金額,並在2025年前達成新的援助金額目標。
索償關後門:承認氣候變化令許多國家遭受損失及損害,但協議列明不能以此索償。 ■美聯社/《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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