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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建忠 福州報道)備受關注的福建省公車改革方案正式出爐。《福建省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並報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批准,於近日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
據披露的最新訊息顯示,福建省直機關公務交通補貼制度,每人每月的補貼標準具體為:廳級1,690元(人民幣,下同),正處級1,040元,副處級920元,正科級650元,副科級580元,科員及以下500元。在福州市行政區域(即鼓樓、台江、倉山、晉安、馬尾等五區範圍)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據該方案,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閩省公車改革,媒體聚焦於公務出行將如何保障?據悉,福建將探索適合公務出行的市場化交通定制服務。方案也提出,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體系,保障行政區域內公務出行,探索發展適合公務出行的市場化交通定制服務,增加社會化交通供給。建立跨部門的執法用車、公務用車綜合服務平台,利用車輛定位信息系統,實行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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