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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民主黨就《優化選民登記制度諮詢文件》,昨日約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重申支持文件內的建議,要求選民登記或更新登記必須提供住址證明,又稱應加重種票的刑罰,及在短期內調撥更多資源核實和抽查選民登記等資料。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在會後引述譚志源指,若要求登記選民須提供住址證明及加重有關刑罰,由於涉及修例程序,預計難以趕及在本年9月份立法會選舉時執行。
民主黨中常委陳樹英在會後稱,他們在會上向譚志源反映,疑似有候選人安排接送長者到票站投票,及在車上宣傳投票給某名候選人,要求社署須制訂指引,而剛過去的區議會選舉,有數個選區的選民人數「急升」,不少屬於「長居內地」的港人,卻在選舉前夕「獲安排有系統地搬到有需要的地區投票」,故當局應就「通常居港」作出明確的定義,又要求當局將綜援長者,在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的登記地址,再與選民登記冊進行覆核,若資料不符,須展開進一步調查。
譚:涉私隱建議須諮詢私隱公署
民主黨又建議,當局應授權選舉事務處向政府部門,包括社署、運輸署等,查證申請人的登記地址是否屬實。但據引述,譚志源在回應時指出,有關建議可能涉私隱問題,需要諮詢私隱專員公署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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