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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艷萍表示,最物有所值的保險是在你病倒時已經買了保險。
特首梁振英上周宣讀施政報告,除提及「一帶一路」的重心思想,亦就基層教育、改善社福醫療方面多番蚞央A回應了今年其中一個施政重點 ─「改善民生」。其中一項是落實自願醫保計劃,包括訂定保險產品最低要求、擬定標準保單條款及條件、規劃現有保單的轉移安排等。筆者對此項政策表示贊同,亦見港人對醫療保障越來越重視。在自願醫保推出之前,筆者建議各位應趁機審視一下自己的保險安排,令自己獲得全面的保障,也為家人購買一份安心。■康宏理財服務助理聯席董事盧艷萍
筆者有一位40歲、從事會計的朋友Franky,月入十萬港元左右。他既為家庭支柱,實在有購買個人保險的必要,但他對此一直有保留。直到近日他見到不少朋友因患病而負擔沉重的醫療開支,才驚覺有購買醫療保險的需要。就此,筆者與Franky作了詳細的理財分析,亦了解到他一直不買保險背後的原因。
醫療住院保險抵不抵買?首先,醫療住院保險的性質是實報實銷的,一般沒有儲蓄成份,所以當受保人在受保期間有保障範圍內的開支時,才有機會向保險公司索償。換句話說,如果受保人根本沒有相關的醫療開支,他所繳付的保費是不能取回的。Franky所謂的「抵」,應是指用最少的保費取得最大的索償。如果他買了保險後一直沒有機會申請索償,豈不是連保費也蝕了?可是,我們會為了「抵」而希望自己生病嗎?這個問題相當矛盾!回心一想,疾病並不是我們能夠控制的,正因如此,我們才需要購買保險來保障自己。
醫療住院保險免耗盡積蓄
解答Franky的問題,最物有所值的保險大概是在你病倒時已經買了的保險;相反,最不划算的並不是沒有索償的保險,而是你沒買保險,卻患了大病,因為這些才是使你花掉最多錢的。以Franky的年齡為例,假如他購買市面上某個每年索償限額1,000萬元的亞洲醫療保險,年度保費是13,680元;如果他肯接受25,000元的年度墊底費,保費會減至5,600元。如果沒有患病,可以省下的5,600元可能會讓人覺得抵,但一旦有大病而要入住私家醫院的話,醫療費用將會十分龐大。因此,為了省下5,600元而失去1,000萬元的醫療保障,筆者覺得「好唔抵」!
大部分醫療保險為終生續保,從統計數字來看,人年紀愈大,患病機會也愈高,需住院日數也愈長。不過保險公司只會接受較健康的人士投保,若果年輕及健康時不買,將來保險公司可能不再受保,到時所有健康風險只有由自己承擔。若不幸患上大病,更有機會一鋪清袋,耗盡所有積蓄。
醫療保障難以索償?其次,Franky表示曾聽過一些索償不果的個案,如此就等於保費繳付了,但醫療開支也要自己承擔,這是「最唔抵」。但我們要明白,保險公司為什麼拒絕賠償呢?以下筆者列出了幾個可能性:
關注保險公司不保項目
醫療保險一般有一些不保項目,保險公司有權拒絕為不保項目作出賠償。大部分醫療保險中的「不保項目」都包括於保單生效前的已存在的病患、先天性病患、等候期內不受保的項目等。一般規定,受保人需於出院後的指定時間內(約30天至90天)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除非有特殊理由,或保險公司已認可有關索償,否則保險公司有權不受理過期的索償。醫療保險索償一般需要提供由主診醫生填寫及簽署的索償申請表,醫院的賬單及收據等;有時保險公司也會要求受保人另外提供詳細的醫療報告。假若受保人不能交出所需文件而沒有合理解釋,保險公司也可能拒絕賠償。
我們也有很多保護受保人的機制,若果受保人對保險賠償結果不滿,可以循四大上訴機制作出投訴,包括:
再次向相關的保險公司上訴,要求重新審理賠償決定;向保險索償投訴局投訴,但該局只會處理香港居民的個人保單索償,而總索償金額少於80萬港元,並需於收到賠償結果後六個月內提出投訴;經小額錢債審裁處上訴,該處主要處理消費者提出五萬港元以下的申索;其他法律途徑如自行聘用律師處理或訴諸於法庭。
其實購買醫療保險是想為自己或摯愛提供保障,因此筆者提醒大家購買保險前,必須了解清楚保單條款和其他索償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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