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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推「校園運動傷害基金」學生運動受傷之後鐵定獲得保險賠償。圖為上海市閔行區吳涇第三小學的學生在上足球課。 資料圖片
首創專項保障基金 不需責任認定程序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學生在學校體育運動中遭遇意外傷害並不罕見,相關賠償卻常常引起糾紛。對此,上海首創「學校體育運動傷害專項保障基金」,一旦發生意外,不需經過責任認定程序即可賠償,最高賠償金額將達50萬元人民幣(約59.4萬港元)。
上海市教委日前宣佈,上海擬於今年3月1日起,試點推出專門針對校園體育運動意外傷害設計的「上海市學校體育運動傷害專項保障基金」。在堅持公益屬性的前提下,市教委與中國人壽研究制定相關實施方案。
據稱,當年已參加中國人壽校園意外險的學校,不需額外繳納費用,未參加的學校可按每生每年2元的標準自願籌集資金並加入。
「有事故就有保障」
中國人壽上海市分公司副總經理陳瑜介紹,目前3,000多所中小學幼兒園中,有七成學校參加投保校園意外險和學生平安保險,但是這些保險因涉及責任認定,並不是所有發生意外傷害的事故都能得到理賠。「上海市學校體育運動傷害專項保障基金」的出台,將以意外運動傷害事故的發生為依據,不涉及對學校及學生的責任認定,而是「有事故就有保障」。
據陳瑜表示,凡是學校組織的體育運動,無論是體育課、體育比賽、體育活動還是體育訓練都將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如果是前往參與體育運動遭遇交通意外也能得到賠償。
充分運動無後顧之憂
上海一家基層法院提供的數據顯示,該院審結的校園傷害案件中近九成以教育機構為被告,大多數教育機構因「存在教育管理瑕疵」而被判承擔責任並賠款。從事發時間來看,中小學校園傷害案件中,發生在課餘時間的最多;上課期間發生的傷害案件中,絕大部分發生在體育課上。
華東政法大學傅鼎生教授指,長期以來,由於學校、家長害怕學生在體育運動中發生意外,往往讓學生進行跳繩、原地踏步、跑步等無風險的運動,但其實只有進行一定程度的對衝性運動,才能更好地鍛煉學生的平衡性、協調性和自控能力。這款「免責保障、範圍全面」基金的推出,將讓家長、學校很大程度上減除了後顧之憂,能推動學生充分參加體育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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