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去年11月區議會選舉北區祥華選區,繼早前參選該區競逐連任的前區議員葉曜丞入稟法院要求推翻選舉結果後,再有以百餘票落敗的候選人入稟高等法院,稱選舉主任在投票及點票過程中,未有妥當地處理其投訴,以致選舉未能公平地進行,及令其權利受損,故要求法庭檢視選舉結果,裁定當選人、民主黨的陳旭明是否合法當選。
黃嘉浩指陳旭明當選不公
申請人為落敗的「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答辯人則為選舉管理委員會及律政司司長。入稟狀稱,去年11月23日區議會選舉當天,選舉主任宣佈陳旭明當選,及於同月30日刊登公告。惟黃指選舉主任未有處理其投訴,令選舉不能公平舉行,故要求推翻選舉結果,惟入稟狀未有透露事件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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