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面積:34,154方呎
■可建總樓面:307,388方呎
(住用樓面):最高256,151方呎
■住宅供應:300伙
■賣地條款
1、發展商需建垃圾收集站,面積7,986方呎,政府將付5,280萬元
2、發展商需建公眾停車場,可容納70架汽車及7架電單車
3、垃圾站與停車場樓面須計入總樓面
4、項目最低三層將可用作非工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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