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免2016/17年度4季的差餉,每戶每季1,000元為上限
■寬減2015/16年度75%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上限為2萬元
■向領取社會保障金額的人士,發放金額相當於一個月的綜援標準金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或傷殘津貼
■由2016/17年度開始,提高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下的基本免稅額與單親免稅額
■由2016/17年度開始,提高供養父母及祖父母的免稅額/扣除上限
■寬減2015/16年度75%利得稅,上限為2萬元
■寬免2016/17年度商業登記費
■推出1.4億元短期措施,減輕業界經營成本及加強香港的吸引力與競爭力
■資料來源:財政預算案
■製表:記者 聶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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