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建議一次性寬減2015/2016課稅年度75%的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款,會減低納稅人2015/16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他們只須如常填報分別於今年4月及5月份起發出的2015/16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及個別人士報稅表。
待有關法例在立會通過後,稅務局會在評稅時作出寬減,預期約在2016年7月底開始發出已反映寬減的稅單。一如往年,利得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稅款會在今年11月開始陸續到期繳交,而薪俸稅稅款則在2017年1月陸續到期。
優惠不包括物業稅
建議的稅款寬減只適用於2015/2016課稅年度最後評稅,並不適用於該年度的暫繳稅,納稅人須依時繳付該暫繳稅,即按現已發出的稅單繳稅。已繳交的暫繳稅會按《稅務條例》用以支付2015/16課稅年度最後評稅的應繳稅款及2016/2017課稅年度的暫繳稅稅款。如尚有餘額,才作退還。是次寬減並不適用於物業稅,但賺取租金收入的人士,如符合資格,或可通過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獲得寬減。
在利得稅方面,為推動香港成為區內的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特區政府會將購買知識產權的資本開支扣稅安排由現時範圍的5個類別增加至8個類別,新類別包括集成電路的佈圖設計、植物品種及表演中的權利。各界人士可瀏覽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查閱建議的詳情及計算稅款的示例,亦可經電話傳真服務2598-6001索取有關資料。 ■記者 聶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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