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6年2月26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要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帶辣椒油噴劑「反水客」 保安罪成


放大圖片

■示威者林達榮(口罩紫色T恤者)被控持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26歲保安員林達榮於去年3月1日「光復元朗」行動中,被警員在他身上搜出一樽含異丙醇的稀釋辣椒油噴劑。

林達榮經審訊後,昨在屯門法院被裁定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裁判官押後至下月11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再判刑,被告准保釋外出候判。

裁判官在裁決時指,該混合液體不能作食用或藥用,這樣的製成品雖前所未聞,但會導致他人感到不適,林當日於人數眾多的場合,將此混合物放在衣袋中,手部一直插袋。

在被警方查問時,他主動承認身上搜出的是稀釋辣椒油,警方沒有涉及不恰當程序。

官:「有傷人意圖」是唯一合理推論

裁判官指出,搜獲的稀釋辣椒油不是一般地方可買到,再加上在被告身上搜到口罩及手套等物品,當時現場有很多人,認為被告沒有合理解釋為何要帶備該樽稀釋辣椒油噴劑,唯一合理推論便是有傷害他人的意圖,故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在求情時稱,被告沒有對其他人造成實際傷害或令人恐慌,而該混合物辣椒油的濃度遠較胡椒噴霧低,只會對他人造成輕度刺激,不會造成永久性傷害,犯事程度比其他案例輕,又稱被告為人「一向斯文,關心社會時事」,相信本案後會失去保安員工作,要求法庭予以輕判。

資料顯示,2015年3月1日一批借「反水貨客」為名宣揚「港獨」的示威者,在元朗舉行所謂「光復」行動,在當日示威期間被捕的30多名男女,年齡由13歲至74歲,其中12人是學生,其餘包括售貨員、地盤工及退休者等。

被捕者分別被落案控以襲警、阻差辦公、明知地誤導警員、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普通襲擊等罪名,當日大部分人在解往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後,被頒下「禁足令」,不得進入元朗區,其中有5人因在元朗居住或上班上學,獲豁免不用守「禁足令」,但被裁判官勸喻要自律。

相關新聞
公民黨埋港暴力禍根 (圖)
楊岳橋「逢暴必助」激怒市民
民生措施恆常化 財爺:有需要階層都得益 (圖)
首幢創科高效能廈 最快2020落成 (圖)
政府賣地主打市區地 啟德6000伙 (圖)
A股突爆災 三大指數瀉逾6%
網民組「反拉布大聯盟」 逾14萬人力挺 (圖)
版權例訂「死線」 下周不過「作罷」 (圖)
張曉明籲人代委員指證暴亂 (圖)
紀評會籲公僕齊挺施政反暴力 (圖)
高院外焚垃圾桶 警緝黑衣男 (圖)
帶辣椒油噴劑「反水客」 保安罪成 (圖)
寄養嬰腦出血 愛心婦扣查 (圖)
中泰聯手破跨國電騙團伙 (圖)
國防部:美炒作南海軍事化是雙重標準
開封閉小區 爆利益衝突 (圖)
省域經濟綜合競爭力 粵蘇京居前三位 (圖)
蘋果研改良加密 庫克堅拒解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