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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蘇榕蓉 福州報道)福建省日前發佈新措,加快高水平科技研發創新平台建設,其中對於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研發機構,最高資助可達2,0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介紹,《措施》對創新平台的推動主要分為培育和引進。在引進方面,符合福建科技創新平台引進和建設資助辦法規定條件的,按重大研發機構新增研發設備儀器實際投資額的30%予以資助,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研發機構的,最高資助可達2,000萬元,設立非獨立法人研發機構的,最高資助可達1,000萬元。
具體到高層次人才方面,每引進一名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人才或入選省引才「百人計劃」的,分別給予用人單位50萬元至300萬元的補助,給予子女入轉學等其他支持;確認為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分別給予用人單位25萬元至200萬元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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