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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反對派議員指責政府「發晦氣」,不肯接受修正案及新方案,將條例草案無法通過的結果諉過於人,我覺得這完完全全是顛倒是非、混淆黑白。
■一直到最後階段,反對派仍然依然故我,繼續「捏荓屭玼颾袤V項唔放」,到昨晚陳志全議員仍繼續執迷不悟,提出休會待續議案
■有爭議就不出席會議,藉以催迫政府非立即接受3項建議修正案不可,只由少數拉布議員決定,對尊重程序公義但反對建議修正案的持份者,又是不是公道呢?
■反對派議員在拉布時說了這麼多說話,使出這麼多招式,在我看來,他們的招式來來去去不外乎「推」、「拉」、「閃」、「抽」四招──有責任時就「推」、「布」就無理的「拉」、喊完點人數就「閃」、遇到政治議題有水就「抽」。其實「泛民議員」不用四招,簡簡單單一招便可以,就是「閃閃縮縮」。
資料來源:蘇錦樑講話 製表:馮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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