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結構調整,創新發展一批,重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
■推進股權多元化改革,開展落實企業董事會職權、市場化選聘經營者、職業經理人制度、混合所有制、員工持股等試點;
■深化企業用人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與市場化選任方式相適應的高層次人才和企業經營管理者薪酬制度;
■加快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賦予地方更多國有企業改革自主權;
■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讓國有企業瘦身健體,增強核心競爭力。
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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