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子錢是出租車經營承包費的通俗說法,是指在承包經營的模式下,承包人向發包人繳納的有關費用。份子錢最早出現於20年前,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北京等內地大城市先後開始對出租車實行總量控制,並將出租車輛產權轉移到出租車企業手中,司機需要向企業承包經營,而企業則受到政府特許經營的准入限制。
份子錢一般包含了車輛的折舊、保險、維修費、駕駛員的基本工資、社會保險、企業管理的成本、稅金、利潤,以及經營權、使用費的分攤。有統計顯示,內地出租車司機份子錢平均每月6,200元人民幣。 ■記者 馬琳 兩會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