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培訓班」式、「放羊」式的培養方式,杜絕不上課或達不到規定課時而獲得學位的現象,嚴禁降低標準授予學位學歷、「花錢買學位」等行為。
■嚴肅查處教學評價中的權力尋租和不正之風。
■未經批准不得私自組團出國(境)開展實踐教學活動或延長出國(境)時間,不得以遊學、訪學等名義,前往景點觀光旅遊。
■學費標準必須在招生簡章中註明,並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
資料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