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央視網報道,甘肅省臨洮縣是貧困縣,這裡的機關幹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並不算高,但2013年開始每年春季有一個月發的工資都會被扣減10%,平均每人400元左右(人民幣,下同)。原來這是臨洮縣的領導為了改善生態環境,變相「強制」扣減公務員工資,用來僱人植樹。這一做法引起熱烈爭議。臨洮縣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是綠化費,一般5月份扣。
臨洮縣財政局農財股長符天軍說:「這3年下來是扣了1,380萬元......沒有單據,現在還有結餘280萬元。」沒有收據證明開支,當局聲稱錢都用作僱用農民植樹。記者訪問當地農民、多個部門,證實事件。
扣錢植樹承擔「義務」
內地在1982年公佈《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指出,公民均有義務承擔植樹、綠化環境責任,每人每年須植3至5棵樹。如未能履行,可以繳交綠化費。
臨洮縣的副縣長朱殿鋮說:「我們2016年決定機關義務植樹綠化活動就不再由財政代扣,由職工個人自行按照每人5棵樹的要求進行綠化。」
央視指出,臨洮縣原意雖好,但做法急於求成,由自願性公民活動變成了強制扣款,用錢買義務,失去植樹意義。
記者查閱了國家林業局的網站,原來這「綠化費」的全稱應該是「義務植樹綠化費」,這個費用的出處來自1982年《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由於植樹勞動量難以量化、不具操作性,2013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通知,在全國統一取消和免徵3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中,就包括了林業部門的綠化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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