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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召車應用程式(app)Uber又惹官非,美國三藩市及洛杉磯檢察部門早前聯手,控告Uber在廣告中聲稱對旗下司機進行徹底背景審查,實際的審查程度卻較低,機場載客的廣告也涉嫌誤導公眾。Uber前日同意和解,支付1,000萬美元(約7,759萬港元)罰款,若未來兩年再次違規,更要再支付1,500萬美元(約1.16億港元)。
Uber被指旗下司機未獲授權下在機場載客,並向乘客收取額外費用,但未有向機場支付任何款項。根據和解協議,Uber同意只在獲核准的機場提供服務,也要向乘客清晰說明額外收費。Uber否認違法,但對達成和解表示歡迎,承諾繼續服務加州的乘客,也不會再使用「最安全」等字眼。 ■英國天空電視台/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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