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代表團通過視頻了解在押的台籍疑犯情況。 網上圖片
一、關於肯尼亞電騙案及馬來西亞電騙案,雙方同意開展合作偵辦。
二、陸方同意家屬探視台籍嫌疑人,依規定積極安排。
三、對於未來跨境犯罪,雙方同意建立處理原則,以利打擊犯罪、保護受害人及實現社會正義。
四、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7年來,成效有目共睹,有利兩岸人民,執行成果值得珍惜並延續執行。
資料來源:台灣中央社